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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账公司:借款合同可以收违约金么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03-05 阅读:43次 |
借款合同可以收违约金么
一、借款合同可以收违约金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确条款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得以在借款合同时,自由设定违约金条款并对其具体数额进行约定。若违约金所定数额能够与违约行为相匹配,并且能够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合理性原则,那么就允许在借款合同中添加此项条款。 然而,若违约金的金额明显低估了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根据相关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款合同可以无效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借款契约具备可能的无效属性。换言之,若借款协议在其签订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则,抑或是背离了公认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又或是行为人事先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恶意串通以损及他人法定权益,则此类借款协议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借款合同可以让讨债公司拟定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实现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必须达到以下三大要件: 首先,行为主体需具备与之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无误; 最后还须确保该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违背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规范。借款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的实现亦需依循以上述三大要件为基础。为此,讨债公司在起草或拟定借款合同时,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有效地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自由约定违约金条款及其数额。只要该数额合理,且与违约行为相适应,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即可在合同中添加。这一规定赋予了合同当事人更多自主权,确保合同执行的公平与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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